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深度解读:划定9大领域,严禁"拆真建假"
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深度解读:划定9大领域,严禁"拆真建假"
引言:成都城市更新进入法治化新阶段
2026年4月1日,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,标志着成都市城市更新工作正式迈入规范化、法治化的新阶段。该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,为这座拥有4500年文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城市更新的法治保障。
《条例》将城市更新明确定义为"持续改善城市空间、形态、功能、环境、品质的建设和治理活动",涵盖九大领域:
体系完善:将'完整社区建设'和'生态系统修复'明确纳入法定更新范畴,体现从'住有所居'到'住有宜居'、从'城市开发'到'生态优先'的理念升级"
《条例》构建了"五位一体"的规划实施体系:
核心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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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先体检、后更新" — 无体检不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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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无体检、不更新" — 体检结果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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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更新区域:安全隐患突出、居住环境差、设施薄弱、风貌急需整治的区域
《条例》明确多项强制性要求:
? 安全底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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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危险房屋安全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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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抗震、消防安全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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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防洪、防涝等防灾减灾设施
? 设施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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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综合服务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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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、养老、托育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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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障碍设施建设
? 空间激活
鼓励统筹利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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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下空间、地下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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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设施周边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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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顶空间、滨河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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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效用地
植入业态:体育、文化、科普等公共服务场景
《条例》对历史文化保护作出最严格规定:
✅ 保护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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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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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显和延续地方历史文化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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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须保障安全、不影响历史文化价值
❌ 禁止行为(三禁止一不得)
这是全国地方立法中罕见的"负面清单"式规定,体现了成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。
针对老城区历史遗留问题,《条例》创设物业权利人申请认定机制:
"对功能不全、无修缮价值的建筑,允许物业权利人申请认定后实施拆除新建,为存量空间再利用提供法治路径。"
这一机制解决了长期困扰城市更新的"想改不能改"难题,赋予物业权利人更多自主权。
《条例》明确资金渠道:
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(2021年入选),成都历经四年探索,将实践中形成的有效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,为城市更新从"试点探索"迈向"制度保障"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。
1. 从"试点经验"到"制度规范"
自2021年入选全国首批试点以来,成都形成了9项入选住建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的实践成果,涵盖老旧厂区转型(东郊记忆)、特色街区打造(玉林东路、宽窄巷子)、片区统筹更新等多元类型。此次立法并非另起炉灶,而是将已验证有效的"体检-规划-策划-计划-方案"五级联动机制、"留改拆"分类实施模式、容积率激励政策等,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固化,形成稳定、可预期的制度安排。
2. 为同类城市提供"过渡样本"
当前,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。成都立法回应了这一转型期的共性难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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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归集难:创设物业权利人申请认定机制,为存量空间再利用提供法治路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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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平衡难:明确可发行基础设施REITs、资产证券化产品,拓宽融资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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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流程繁: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,推动"高效办成一件事"
这些制度设计既体现了"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公众参与"的国家导向,又保留了地方探索空间,对处于"试点后期、立法前期"的同类城市具有参考意义。
3. 体现"以人民为中心"的立法导向
《条例》将完整社区建设、生态系统修复与老旧小区改造、历史文化保护等并列为法定更新领域,与中央2025年5月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提出的8项重点任务高度契合。通过立法明确"编制年度计划时优先考虑存在安全隐患、居住环境差、设施薄弱的项目",将民生短板治理纳入法治轨道,体现了从"住有所居"向"住有宜居"的理念升级。

